化学学院学风建设管理条例(试行)
为强化学风建设,维护课堂秩序,营造严谨求实的学习氛围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《10大信誉菠菜担保平台章程》《10大信誉菠菜担保平台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,结合本院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
一、课堂考勤管理
1.查课制度
1.1 学院领导、任课教师、班主任每周开展不定时线上线下查课;
1.2 学习部每周随机抽查课堂考勤与纪律,副班长及班级同学须积极配合,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考勤工作;
1.3 各班副班长负责每节课实名制考勤,监督课堂纪律,如实记录出勤情况。全体学生须主动配合考勤,严禁虚假签到或干扰考勤记录。副班长考勤记录需客观真实,严禁瞒报、漏报。
2.违纪行为与处分
2.1 学生应按时参加课堂教学活动,不得无故旷课、缺课。每旷课、缺课1学时,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基本素质分扣1分;
2.2 累计旷课达4学时及以上者,由任课教师或辅导员进行劝勉谈话,并提交书面检讨;
2.3 累计旷课达6学时者,给予学院警告处分;
2.4 累计旷课达8学时者,给予学院严重警告处分;
2.5 累计旷课达10学时及以上者,报送学校处理,按学校相关处分管理条例执行。
二、课堂纪律管理
1.学生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,上课期间不得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(如聊微信、QQ、玩游戏、看电影或视频等)。经教育不改者,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;
2.严禁代课、代点到等行为。一经查实,涉事学生(包括代课者与被代课者)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,并报送学校处理。
三、考试纪律管理
1.学生在考试中采取与考试无关的作弊行为,视情节严重,给予相应处分,并报送学校处理,在处分期内,取消一切评奖评优及入党资格。
四、附则
1.本管理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化学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;
2.学生应自觉遵守本规定,共同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。对违反规定者,学院将严格按照条例处理,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校处理;
3.本管理条例未尽事宜,参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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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3月21日